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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买卖合同民事起诉状

作者:严达兴团队  更新时间 : 2021-03-12  浏览量:1229

房地产买卖合同民事起诉状


原告:卢某某,男,19XX年3月18日出生,住广州市白云区倚水三巷8X1号房,身份证号码:22060219XXX3180952

被告:穆某某,女,19XX年7月14日出生,住福建省永春县坑仔口镇玉西村8X4号,身份证号码:35078XXX860714252X

第三人1:佛山市南海某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,住所地: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草场村金碧海岸花园恒大花园酒店负一层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44060XXXXX99551B
法定代表人:梁某某

第三人2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,营业场所: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43号瑞达大厦一、二层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440101890330019U
负责人:李某某

诉讼请求
1、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,并协助原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。
2、判令第三人1协助原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
3、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

事实与理由
原告于2018年7月16日与被告签订《房地产买卖合同》,合同约定被告将其向第三人1出购买、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恒大金碧湾3栋5XX3室出售给原告,房屋总价款为1940000元,采取分付款方式付款。由于被告与第三人1采取首付款分期付款方式,合同签订时被告尚未付清房屋首付款,原告在合同签订后先后向被告本人及代其向第三1支付完毕首付款,累计支付435000元。被告将房屋移交原告使用,原告已将房屋装修投入使用。另,被告因采取按揭付款方式购买房屋,抵押权人为第三人2。

原告支付上述购房款后,被告迟迟不肯配合原告办理相关手续,直至后来失去联系,致使原告无法履行合同,也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。因此,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,特向法院提出起诉,恳请法院判令如诉所请。

此致
南海区人民法院

具状人:
2019年8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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